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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不和☆
北宋初年,李順造反攻破益州成都城。
王繼恩承旨領兵前往四川平叛,
順利剿滅叛軍,並軍駐成都城。
由於未明確軍紀,有軍中兵將趁著駐軍的名義,仗勢欺壓百姓,並侵占百姓田產、錢糧,強佔民宅並擄掠民女…,無惡不作,百姓多敢怒不敢言,致使民怨高漲~。
經報官屬實,
益州知府張詠遣官役緝拿,
罪犯單繩夜縋出城,
張詠囑咐官差,設法讓人犯(犯兵)知曉,知曉後讓人犯自裁。
官差在一處井邊圍困犯兵,並曉喻若能自裁,除可解脫罪罪責和責罰,亦可保全家眷並避免有連坐親友、流放之可能…,
人犯自知無法脫困…遂投井自裁。消息傳回衙門,因人犯自裁身亡,不再追究罪責,全案終結…。
原來就外傳王將軍與張大人不合,如果抓回罪兵審判,恐怕
將軍府也不會善罷干休,
軍門與官府不合,對於剛剛收復
的地區有不利的影響,軍兵侵壓強佔如若處理不當,也將激起民變…,張大人巧妙讓犯兵自裁,
同時也破除了知府與軍帥不和的傳聞。
建達 筆於1091031 夜色中
☆故事之後☆
古代軍中罰責甚重,
除鞭刑、棍棒、凌遲、截肢、腰斬、五馬分屍、車裂、扙責...,
斬首算是很尊重的死刑死法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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