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❤️大家晚安:

     剛剛有同事在問車禍的問題⋯

❣️和解書因為各家產險公司的版本不同:

提供以下幾個版本供大家參考。

(1)範例一:

 

(範例二)

  

(2)表格一:

  

表格二:

  

表格三:

  

●車禍的問題●

基本上分成:

(1)刑事責任:(刑事庭)

(2)民事責任:(民事庭)

所以和解也要從這兩個方向去和解!


車禍如果沒有涉及

死亡或傷殘

問題會比較單純!


很多人發生車禍事件,

常常會因為

不熟悉、了解法規、法律和程序,

導致處理的方式、過程,

發生問題或彼此溝通不愉快而

煩躁、困擾、嫌隙或…;

把處理的程序,

依序做好、做對,

煩惱自然減少。


■建議■

不管汽車、機車,

最好能夠投保

❤️第三人責任險

 

     🙏目前因為車禍的糾紛相當的多,

所以,

保險局三申五令保險業務人員,

勿涉入保險糾紛、

保險理賠利益與

保險黃牛的司法案件!


所以,

如果未投保「第三人責任險」,

產物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是無法

協助「保險理賠和解協調」!


 

 ■避免接受不熟識的人或是保險黃牛的

請託或協助,以免違法或得不償失!

   


大家晚安:

    剛剛有同事幫親戚詢問車禍相關的問題!(兩台摩托車車禍)

     前一陣子,也有同仁詢問自己車禍的問題⋯!


希望大家未來在發生車禍時能保持冷靜,

最好能報警請警方幫忙處理,

未來也比較沒有更複雜的問題!

  

     汽機車除了投保強制險外,

最好能夠一起投保財損與任意險,

產物保險公司才會有理賠和解的協助權利!


❤️將不可預期的風險,交付專業與專責的公司與服務人員!

  

 

《實際案例分享》

車禍的和解(有體傷)

在法院的判決

依照傷害的部位、程度

有一定的判決金額標準

<案例一>

因車禍致A右小腿骨完全骨折

(粉碎性骨折)

肇事人B與太太除了前往醫院探視

並致贈禮品,出院後

前後共計48次至B家中探望

每次都致贈水果禮盒或其他禮品

(金額約500~800元)

共計:38500元

A並不領情

多數都由A之太太出面致意並

收下探望禮物(品)

A請求無法工作之損失

每月5萬*12*2=120萬

另外 精神傷害損失30萬

生活補償50萬

共計求償200萬


法院判決 

理賠金額10萬(含強制險理賠金25000元)

實際B應賠償A

75000元+強制險申請25000元

(強制險申請由B提出申請後再交付A,以完成賠付。)

由於B已經退休

無工作收入

同意分成五期給付

當天在書記官見證下

B先交付現金15000元

A需交付強制險申請相關資料

A先取得15000元並交付

B收取證明

同意A返家取強制險資料…

A返家後

未再交付任何資料

(已提早申請強制險給付,

    在法院謊稱尚未申請。)

B在書記官見證下

以A未提供強制險申請資料

終止給付後續金額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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