❤️大家晚安:
剛剛有同事在問車禍的問題⋯
❣️和解書因為各家產險公司的版本不同:
提供以下幾個版本供大家參考。
(1)範例一:
(範例二)
(2)表格一:
表格二:
表格三:
●車禍的問題●
基本上分成:
(1)刑事責任:(刑事庭)
(2)民事責任:(民事庭)
所以和解也要從這兩個方向去和解!
車禍如果沒有涉及
死亡或傷殘
問題會比較單純!
很多人發生車禍事件,
常常會因為
不熟悉、了解法規、法律和程序,
導致處理的方式、過程,
發生問題或彼此溝通不愉快而
煩躁、困擾、嫌隙或…;
把處理的程序,
依序做好、做對,
煩惱自然減少。
■建議■
不管汽車、機車,
最好能夠投保
❤️第三人責任險
🙏目前因為車禍的糾紛相當的多,
所以,
保險局三申五令保險業務人員,
勿涉入保險糾紛、
保險理賠利益與
保險黃牛的司法案件!
所以,
如果未投保「第三人責任險」,
產物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是無法
協助「保險理賠和解協調」!
■避免接受不熟識的人或是保險黃牛的
請託或協助,以免違法或得不償失!
大家晚安:
剛剛有同事幫親戚詢問車禍相關的問題!(兩台摩托車車禍)
前一陣子,也有同仁詢問自己車禍的問題⋯!
希望大家未來在發生車禍時能保持冷靜,
最好能報警請警方幫忙處理,
未來也比較沒有更複雜的問題!
汽機車除了投保強制險外,
最好能夠一起投保財損與任意險,
產物保險公司才會有理賠和解的協助權利!
❤️將不可預期的風險,交付專業與專責的公司與服務人員!
《實際案例分享》
車禍的和解(有體傷)
在法院的判決
依照傷害的部位、程度
有一定的判決金額標準
<案例一>
因車禍致A右小腿骨完全骨折
(粉碎性骨折)
肇事人B與太太除了前往醫院探視
並致贈禮品,出院後
前後共計48次至B家中探望
每次都致贈水果禮盒或其他禮品
(金額約500~800元)
共計:38500元
A並不領情
多數都由A之太太出面致意並
收下探望禮物(品)
A請求無法工作之損失
每月5萬*12*2=120萬
另外 精神傷害損失30萬
生活補償50萬
共計求償200萬
法院判決
理賠金額10萬(含強制險理賠金25000元)
實際B應賠償A
75000元+強制險申請25000元
(強制險申請由B提出申請後再交付A,以完成賠付。)
由於B已經退休
無工作收入
同意分成五期給付
當天在書記官見證下
B先交付現金15000元
A需交付強制險申請相關資料
A先取得15000元並交付
B收取證明
同意A返家取強制險資料…
A返家後
未再交付任何資料
(已提早申請強制險給付,
在法院謊稱尚未申請。)
B在書記官見證下
以A未提供強制險申請資料
終止給付後續金額。
https://lance520pk.pixnet.net/blog/post/3538865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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